司法鑒定流程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試行)》規定,申請司法鑒定應遵循以下程序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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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和社會專業司法鑒定人接受司法機關的委托,從事委托請求事項的司法鑒定;非訴訟案件鑒定的受托從其行業規定。

2、受理。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決定。

3、初次鑒定。鑒定機構受理案件后,應當指派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承擔鑒定工作,同一鑒定事項應當由兩名具有社會專業司法鑒定資格的人員進行。

4、補充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應當對委托人請求的事項進行審查,不屬《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三十條規定的情形,社會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退回委托書。

5、重新鑒定。對重新鑒定,專業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要求委托人提供與原鑒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6、復核鑒定。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

7、司法鑒定文書的出具。司法鑒定人完成社會專業司法鑒定工作后,應當出具司法鑒定文書。

【法律依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司法鑒定的委托。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 *** 的,應當要求出具委托書。

本通則所指鑒定材料包括檢材和鑒定資料。檢材是指與鑒定事項有關的生物檢材和非生物檢材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鑒定資料是指存在于各種載體上與鑒定事項有關的記錄。

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 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

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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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怎么申請

個人申請司法鑒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委托申請;

2、司法鑒定機構審核材料,審核通過,受理委托;

3、鑒定;

4、出具司法鑒定文書。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二條之一款的規定,委托人委托鑒定的,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司法鑒定機構應當核對并記錄鑒定材料的名稱、種類、數量、性狀、保存狀況、收到時間等。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三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托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于復雜、疑難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司法鑒定程序的步驟是什么?

一、 司法鑒定程序 的步驟是什么? 司法鑒定 機構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鑒定機構指定的 司法鑒定人 、或者由委托人申請并經司法鑒定機構同意的司法鑒定人完成委托事項。同一司法鑒定事項應由兩名以上司法鑒定人進行。之一司法鑒定人對鑒定結論承擔主要責任,其他司法鑒定人承擔次要責任。 第二十二條 司法鑒定結論應當由本機構內具有本專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司法鑒定人復核。復核人對鑒定結論 承擔連帶責任 。 第二十三條 司法鑒定文書由本機構內主管業務的負責人或者由其指定代行其簽發的人員簽發。 第二十四條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 精神病鑒定 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第二十五條 作婦科檢查時,須由女性司法鑒定人進行。無女性司法鑒定人時,須有女性工作人員在場。 對未成年人的檢查,應有 監護人 在場。 第二十六條 現場勘驗、尸體解剖時,應通知委托人到場,并在勘驗、解剖記錄上簽名。如委托人不到場,不影響現場勘驗和尸體解剖的進行。 第二十七條 司法鑒定機構對復雜、疑難的技術問題或者對鑒定結論有重大分歧意見時,應當由司法鑒定機構主管業務負責人主持會鑒,或者在聽取有關專家意見后再作出結論,不同意見應當如實記錄在案。 第二十八條 對涉及多學科知識和技術手段的司法鑒定,司法鑒定機構可聘請有關專家協助鑒定。專家意見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九條 司法鑒定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送檢材料,并依鑒定程序逐項建立檔案。鑒定時若需耗盡檢材或者損壞原物的,應當商請委托人同意。 第三十條 在鑒定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鑒定: (一)委托人要求終止鑒定的; (二)出現不可抗力致使鑒定無法繼續進行的; (三)確需補充鑒定材料而無法補充的; (四)發現自身難以解決的技術問題的。 終止司法鑒定,應當退回有關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理由。 第二節 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復核鑒定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補充鑒定: (一)發現新的相關鑒定材料; (二)原鑒定項目有遺漏。 第三十二條 補充鑒定可以由原司法鑒定人進行,也可以由其他司法鑒定人進行。補充司法鑒定文書是原司法鑒定文書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重新鑒定: (一)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超越司法鑒定業務范圍或者執業類別進行鑒定的; (二)送鑒的材料虛假或者失實的; (三)原鑒定使用的標準、 *** 或者儀器設備不當,導致原鑒定結論不科學、不準確的; (四)原鑒定結論與其他 證據 有矛盾的; (五)原司法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 (六)原司法鑒定人因過錯出具錯誤鑒定結論的。 重新鑒定所提供的鑒定材料必須是與初次鑒定相同的鑒定材料;鑒定材料有異的鑒定,不是重新鑒定。除之一項應由其他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重新鑒定外,其他各項重新鑒定可由原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重新鑒定應當由原司法鑒定人以外的司法鑒定人進行。 第三十四條 對鑒定結論有異議需進行復核鑒定的,其他資質較高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接受委托,進行復核鑒定。 復核鑒定除需提交鑒定材料外,還應提交原司法鑒定文書。 第三十五條 復核鑒定人須有不低于原司法鑒定人的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 第三十六條 補充鑒定、重新鑒定、復核鑒定的其他事項適用初次鑒定的規定。答案補充 各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受理本院及下級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下級人民法院可逐級委托上級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司法鑒定應當采用書面委托形式,提出鑒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說明材料和鑒定材料。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3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不予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原因。 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委托后,可根據情況自行鑒定,也可以組織專家、聯合科研機構或者委托從相關鑒定人名冊中隨機選定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委托上級法院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重新鑒定: (一)鑒定人不具備相關鑒定資格的; (二)鑒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三)鑒定結論與其他證據有矛盾的; (四)鑒定材料有虛假,或者原鑒定 *** 有缺陷的; (五)鑒定人應當回避沒有回避,而對其鑒定結論有持不同意見的; (六)同一案件具有多個不同鑒定結論的; (七)有證據證明存在影響鑒定人準確鑒定因素的。  司法鑒定機構可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對擬作為證據使用的鑒定文書、檢驗報告、勘驗檢查記錄、醫療病情資料、會計資料等材料作文證審查。 在 訴訟 當中當事人對相關的證據有任何的異議都是可以通過權威的鑒定程序來進行深入的調查的,但是司法鑒定畢竟是專業的技術性工作而必須經歷復雜的程序步驟,一般都是需要當事人直接的申請后由專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客觀的檢查而得出最后的法定結論。

司法鑒定怎么走流程

申請司法鑒定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委托

1、司法鑒定機構接受司法機關、仲裁機構的司法鑒定委托。

2、在訴訟案件中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在當事人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下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司法鑒定機構也可以接受當事人的司法鑒定委托。當事人委托司法鑒定時一般通過律師事務所進行。

(二)受理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書后,應對委托人的委托事項進行審核,并作出如下決定:

1、對于符合受理條件的,能夠即時決定受理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鑒定委托材料收領單》,在收領委托材料之日起

7日內對是否受理作出決定;

3、對于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退回鑒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說明明理由;

4、對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收到函件之日起

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

(三)初次鑒定委托人會對委托鑒定的事項進行詳細的說明。司法鑒定對于案件的審理來說十分重要,所以當事人應委托專業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而鑒定機構也應有相應的鑒定資質,出具的鑒定結果才會具有法律效力。司法鑒定有一個特定的流程,當事人應嚴格遵循。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二條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司法鑒定程序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的方式、步驟以及相關規則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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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司法鑒定

林業司法鑒定

摘 要:隨著我國國民經濟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的長足發展,法人和自然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或間接造成森林資源消長的行為在不斷增加,尤其在林地、林木方面的損害案件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公正、科學、準確的森林資源司法鑒定結論,作為案件訴求的標底。

關鍵詞:林業;司法鑒定;問題;對策

1 林業司法鑒定的意義

林業司法鑒定是順應現代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發展的產物。

通過獲得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運用廣泛、系統的林業科學知識,采用科學準確的鑒定 *** ,對損害森林資源的行為做出定性定量的判定。

其鑒定結果是涉林司法訴訟中的重要物證,是社會司法鑒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 涉林案件鑒定存在的不足

2.1 鑒定主體缺乏法定化,沒有統一的鑒定機構和固定鑒定人員

首先,對鑒定人員應具備何種條件,如學歷、資歷、職稱等未作規定。

刑訴法第119條規定,為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了查清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或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其次,林業鑒定中常是聘請林業局內部工程師進行鑒定,而林業案件的偵查是森林公安機關,也隸屬于林業局,案件容易形成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這往往導致偵查人員與鑒定人之間達成某種形式的默契,而削弱相互間的制約,并極易造成偵查人員影響鑒定人和鑒定結論的局面,使得鑒定的公信力與權威性受到質疑。

最后,我國的行政機關存在著一定的行政級別,當不同級別的鑒定機構作出相互不同的鑒定結論時,審判人員對鑒定結論權威性的確認,往往不是通過審查鑒定人的資格來進行,而是盲目相信“行政級別越高鑒定結論也就越可靠”。

2.2 林業刑事案件的鑒定的受理及鑒定過程未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鑒定規則》中規定的各步驟進行

在操作中主要表現為:對鑒定材料來源未查清,鑒定工作與勘驗脫節,不注意鑒定對象所處的環境,檢驗程序、時限、及檢驗后材料的處理不正確,以至出現許多鑒定結論瑕疵。

鑒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缺少統一鑒定標準是鑒定結論的根本保證,是衡量鑒定結論正確與否的尺度。

2.3 鑒定結論書內容不規范、不詳細

定結論書沒有按《刑事技術鑒定規則》中規定“結論、檢驗、論證、結論” 四個部份來闡述鑒定過程與結果,這樣的鑒定書常使公訴方在庭審中處于被動的不利地位。

2.4 鑒定人員的職業道德與業務素質影響著鑒定結果

由于長期隸屬林業內部,受到行政權力和行政壓力的影響,使得鑒定常不能依法獨立進行,出現隨行政需求而隨意變化現象。

另一方面,過火面積大, 相關領導要追究責任,鑒定就被縮小,同樣也踐踏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了法律的尊嚴。

3 解決不足的主要對策

3.1 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林業刑事案件鑒定機構,確立鑒定人員從業資格、權利、義務

①建立全國統一的林業案件鑒定人職業資格考試、考核制度。

資格考試是行業準入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對于保障鑒定人員的素質進而保證鑒定結論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

②實行執業證書制、名冊制、注冊制等系列管理措施。

司法鑒定人取得司法鑒定執業證書后,進入司法鑒定人登記名冊。

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的實際情況,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建立和實行鑒定機構登記制度和鑒定人名冊制度,由司法行政機關統一掌握,并送司法機關備案。

執業證書實行年審制度,未經年審的不得繼續執業。

③ 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司法鑒定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制度、定期培訓制度和晉升制度。

通過知識技能的更新,提升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通過公正、公平的評價機制,考核鑒定人員的技術水平,評為不同等級的鑒定人員,提高鑒定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④經省人民 *** 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登記,成立林業刑事鑒定專門機構,作為獨立鑒定組織,此機構在進行鑒定時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的領導,使得鑒定人能獨立的履行鑒定職能。

3.2 規范鑒定程序

①統一鑒定所依據的標準或 *** 。

由有司法解釋權的機關對鑒定標準和 *** 做出統一規定,使得鑒定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也更有說服力。

如對失火案中直接損失如何根據市場定價,協同物價部門進行鑒定,以及如何估算剩余物的價值。

②完善鑒定人出庭質證制度和錯鑒責任追究制度。

鑒定人作為專家證人有義務出庭接受專門問題的質證,對鑒定結論精確與依據作科學分析。

鑒定人出庭作證有助于法官正確理解、審查鑒定結論,審查鑒定人的資格,還可以展示司法鑒定的全過程,包括鑒定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鑒定標準是否有科學依據等等,可以解決時下許多人抱怨的“鑒定程序不透明”的問題,這不僅有利于控辯雙方更好地核實案件事實,而且能使被告在公開質證中信服,還增強鑒定人的責任心與法律意識,杜絕輕視法律和不講實事求是的現象,使自己的鑒定全面、細致,盡一切努力使鑒定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也能虛心聽取其林業司法鑒定資質辦理程序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使之認識到鑒定在整個刑事訴訟中的作用與意義。

③嚴把好審查鑒定結論關。

由于林業鑒定專業性強,對多數人員要審查判斷其可信度有一定難度。

在實踐中,可以從鑒定結論的審查方式、審查內容和是否達到訴訟要求入手,嚴把審查鑒定結論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