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植物檢疫條例(2018修訂)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植物檢疫工作,防止植物有害生物傳播蔓延,保障植物生態安全,促進農業、林業生產健康發展,根據《植物檢疫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植物、植物產品的檢疫,適用本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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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境的植物、植物產品的檢疫,適用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第三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 *** 應當加強對植物檢疫工作的領導,將植物檢疫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和防災減災計劃,落實防治目標責任制,將植物有害生物監測、普查、檢疫和疫情防控所需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植物檢疫需要,做好本轄區內植物有害生物日常巡查、發現報告和協助除治等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開展植物檢疫相關工作。第四條 市、區縣(自治縣)農業、林業主管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植物檢疫工作。市、區縣(自治縣)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植物疫情應急預案,建立完善植物檢疫信息系統,加強植物檢疫隊伍和設施建設。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 ***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做好植物檢疫相關工作。第五條 市、區縣(自治縣)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負責執行植物檢疫任務:
(一)進入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的生產、加工、經營和存放等場所,實施疫情監測、調查和檢疫;
(二)依法查驗植物產地檢疫證書和植物檢疫證書,查閱、摘錄和復制與植物檢疫有關的貨運單、合同、發票及其他單證,并詢問有關人員;
(三)監督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隔離試種、消毒、除害處理,采取封鎖、消滅等措施;
(四)組織植物檢疫人員、涉檢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植物檢疫知識培訓。第六條 農業植物檢疫和林業植物檢疫分工范圍如下:
(一)農業植物檢疫范圍:糧、棉、油(不含木本油料)、麻、桑、茶、糖、菜、煙、水果、食用菌、綠肥等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來源于上述植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仍有可能傳播疫情的植物產品。
(二)林業植物檢疫范圍:喬木、灌木、竹類、干果、花卉、中藥材、木本油料、香料、牧草和用于綠化的地被植物等林業植物、植物的各部分,包括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來源于上述植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仍有可能傳播疫情的植物產品。第七條 植物檢疫機構應當根據工作需要配備專職檢疫員,可以在科研、教學、生產、經營、技術推廣、交通運輸等單位聘請 *** 植物檢疫員,協助檢疫工作。
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檢疫員的培訓。第八條 植物檢疫機構可以在植物、植物產品流通量大的車站、港口、機場、市場、倉庫等設立植物檢疫派出機構,開展植物檢疫工作。第九條 鼓勵和支持科研、教學和生產單位開展松材線蟲等重大植物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科學研究,引進、推廣、應用先進技術。
農林院校和試驗研究單位對植物檢疫對象的研究,不得在檢疫對象的非疫區進行。因教學、科研確需在非疫區進行,應當遵守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第十條 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參與植物檢疫工作。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 *** 及有關部門應當宣傳普及植物檢疫知識,增強公眾防范植物疫情的意識和能力。第二章 疫區管理第十一條 市、區縣(自治縣)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對植物有害生物實施動態監測,每五年組織開展一次農業、林業植物有害生物普查。
發現植物有害生物發生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向所在地鄉(鎮)人民 *** 、街道辦事處或者區縣(自治縣)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報告。
發生疫情的,市、區縣(自治縣)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專題調查,確定植物有害生物發生范圍和程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備案。第十二條 除國家公布的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名單和應施檢疫的植物、植物產品名單外,市農業、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有害生物隨植物、植物產品傳播的危險性,確定和調整本市檢疫性有害生物和應施檢疫植物、植物產品的補充名單,報國務院農業、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苗木花卉檢疫證怎么辦?
到當地林業植物檢疫員資質的林業局辦證點開具花卉苗木檢疫證書林業植物檢疫員資質,如果苗木直徑超過5厘米,還需要另外開具木材運輸證明,承辦人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不超過2個工作日出具《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場或不超過2個工作日出具《行政許可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場或不超過2個工作日出其具《行政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并注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在起苗前半月左右取得收貨方所在地林業檢疫機構的森林植物檢疫要求書原件或復印件、傳真件,到調出地林業檢疫機構報檢,確定有關檢疫事項。
2、胸徑大于5公分的苗木,調運時需到調出地林業局辦理木材運輸證件。
3、取得檢疫證書后,核對檢疫證件的內容是否完整或錯誤,特別注意所調苗木品種、規格、數量等幾處關鍵地方,所調品種較多時,更好和苗木清單一一核對。
4、根據苗木購銷合同,在調運苗木時應辦理完所需證件,如植物檢疫證書、林木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產地標簽、苗木檢驗證書等。
5、調運途經木材檢查站或檢疫檢查站時,應主動停車接受查驗證件。
6、交貨驗收后,應立即將所有證件交收貨方檢驗員,不應自行保留。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植物檢疫證書
烏魯木齊市林業植物檢疫備案管理辦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林業植物檢疫管理工作,防止危險性有害生物的傳播蔓延,確保全市林業植物及生態安全,根據國務院《植物檢疫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林業植物檢疫備案,是指從事選育、生產、經營和加工應施檢疫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向林業植物檢疫機構進行備案登記的行為。第三條 市、區(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林業植物檢疫備案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林業植物檢疫機構依法具體負責林業植物檢疫備案管理工作。
未設林業植物檢疫機構的區(縣),其林業植物檢疫備案管理工作由市林業植物檢疫機構負責。第四條 應施檢疫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包括:
(一)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
(二)喬木、灌木、野生珍貴花卉;
(三)干果、木材、竹材、木質包裝材料、盆景和其他林產品;
(四)屬于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范圍內的鮮果、中藥材、花卉、草坪草及其繁殖材料。第五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選育、生產、經營和加工應施檢疫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提出書面備案申請,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料。資料齊全的,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應當當場予以備案登記。
備案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備案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到林業植物檢疫機構進行變更。第六條 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在備案登記時,不得向申請單位或者個人收取任何費用。第七條 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應當建立數字化信息檔案,將單位和個人的備案登記內容納入 *** 化管理,并根據備案登記信息依法進行產地檢疫、調運檢疫和檢疫監管。第八條 備案單位和個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每季度向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報送應施檢疫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選育、生產、經營和加工情況;
(二)申請產地檢疫;
(三)需要調運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應當辦理植物檢疫手續;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它職責。第九條 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應當完善檢疫要求書制度,執行植物檢疫證書的 *** 化簽發制度,加強對應施檢疫的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調運檢疫。第十條 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應當建立林業植物檢疫追溯體系,實行檢疫標識管理,對林業植物及其產品進行全過程監管。第十一條 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應當通過 *** 化信息平臺,定期發布有害生物短期、中期預報,及時通報有害生物疫情監測情況,為備案登記單位和個人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和服務。第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選育、生產、經營和加工林業植物及其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未申請備案登記的,由林業植物檢疫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三條 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工作人員在備案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林業植物檢疫員是公務員嗎
是否屬于公務員,要看該職位的具體編制。
公務員,指在 *** 部門工作的人員,具體解釋因國而異。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在西方國家,“公務員”一般是指通過非選舉程序而被任命擔任 *** 職務的國家工作人員。世界各國現代公務員制度對待公務員的劃分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小范圍的公務員,以英國為代表;二是中等范圍的公務員,以美國為代表;三是大范圍的公務員,以法國為代表。1994年8月19日,中國中央國家機關首次招考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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