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部門,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城市規劃主管部門這幾個有區別嗎,都是什么
區別很大 一樓在搞笑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A城市規劃部門(應該叫城市規劃設計研究單位)--一般為各級設計院,就是具體落實規劃設計的,按照城市發展管理要求、進行規劃編制 設計工作,接受B的任務(有些A是B的下屬事業單位,如市設計院,也有私人單位)
B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就是各市、區縣規劃局,負責城市管理工作,接受C的政策指導,給A下任務
C城市規劃主管部————就是市(區縣、鄉鎮) *** ,B的上級部門,作為城市的宏觀管理工作
規劃局、城建局、住建局、建設局他們的全稱是什么,有什么關系???
規劃局的職責,它是一個公共機構,規劃局一般都在規劃城市建設。
1,制定城市發展戰略和城鎮規劃的政策法規。
2,參與編制土地規劃和區域規劃。
3,負責大型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論證。
4,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施工管理、勘察設計。
5,負責組織制定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參與研究和制定專業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
6,負責城市規劃的審批和審批工作。
7,參與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的組織。
8,負責城鄉、風景區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頒發。
9,負責違法建設活動的調查、處罰和城市規劃審批。
10,負責鄉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村鎮系統規劃審批。
11,完成市委、市 *** 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12,城建局是城市建設局的縮寫,是與城市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經濟部門。
13,城建局現已與房屋建設局分離。
14,城建局負責城市建設(主要是指城市管理團隊負責城市的外觀)。
15,房委會主要是房屋、房屋的審批、規劃、發放等。幾年前,只有建設委員會后來被城建局取代,后來又被細化為城建局和城市房屋建設局。
16建設局,又稱房屋局,被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局。縣(區)級主管建筑業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局和住房和發展局是一個概念。他們只要求不同的名字,并決定對當地 *** 的命名。
擴展資料:
規劃局
(一)貫徹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地 *** 規、規章和政策,制訂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和辦法,組織實施并監督檢查;組織研究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及市 *** 其他指令性規劃;組織指導、綜合平衡其他專業和專項規劃;指導區縣編制職責范圍內的各類規劃;依法審查、審批各類規劃。
(三)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市政基礎設施規劃管理及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工作;組織規劃項目的實施;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根據城市規劃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認定建設用地定點申請,確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五)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管理制度。
(六)負責全市城市雕塑、城市景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城市規劃設計招投標管理;負責組織城市規劃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實施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市測繪管理工作;制訂城市測繪發展規劃和計劃,負責城市測繪成果的管理和運用;負責測繪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制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規章、規范、規程和辦法。監督檢查全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開發和利用工作。
(九)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地下空間、地下管線規劃信息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地名規劃和管理工作;承擔市地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隊伍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相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
(十二)對區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業務領導。
(十三)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 *** 交辦的其他事項。
城建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城市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風景名勝區(以下稱城建行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地方性行政法規、規章并監督實施,制定行業作業標準、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并指導監督實施。
(二)按有關規定,負責城建行業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
(三)按有關規定,負責編制城建行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編制城建行業有關的年度建設項目、維護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
(五)負責有關城建行業各類工程的技術、質量監督工作。
(六)按有關規定,負責城建行業行政許可事項工作。
(七)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城市組的工作,承擔城市森林防火、防臺防汛和除雪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八)指導區市縣業務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 *** 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大連規劃局;百度百科:寧海縣城建局
城鄉規劃由誰來組織編制
法律分析:國家的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城市規劃管理局,其主要職能有: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研究確定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學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
3、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
4、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負責行政區域內各縣市人民 *** 所在地總體規劃的評審報批工作;
6、指導本轄區城鎮規劃的編制、審批和管理工作;
7、組織對全市規劃實施情況的評比,確定職權范圍內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性質和用地規模,審批建設工程總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請問城市總體規劃、修建性詳規、控制性詳規和概規分別是有哪個部門制定的?哪些是法定的?各有什么功能?
城市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城鄉規劃編制三個部門,是法定的。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由城市人民 ***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是法定的。概規是非正式的,只是在正式規劃前表達一種規劃設計的大致意向,不是法定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功能是:綜合研究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和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控制性詳規的功能是:詳細規定建設用地的規劃指標和其城鄉規劃編制三個部門他規劃管理要求,以指導修建性詳規的編制。修建性詳規的功能是:在控制性詳規的指導下,直接對建設作出具體的安排和規劃設計。修建性詳規也可以由業主直接委托規劃設計單位編制。
城鄉規劃管理部門從中央到 *** 有哪些?職責是什么?
從中央到地方 ***城鄉規劃編制三個部門的部門城鄉規劃編制三個部門:住建部城鄉規劃司、住建廳城鄉規劃處(直轄市規劃局)、市縣規劃局(建委、建設局)。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等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承擔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城鄉規劃編制三個部門,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鄉規劃編制三個部門,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擴展資料: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 *** 、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 *** 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征收拆遷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筑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并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