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中,什么叫修規,什么叫控規
一、修規全稱修建性詳細規劃(site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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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部《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建設條件分析及綜合技術經濟論證;
2、作出建筑、道路和綠地等的空間布局和景觀規劃設計,布置總平面圖;
3、道路交通規劃設計;
4、綠地系統規劃設計;
5、工程管線規劃設計;
6、豎向規劃設計;
7、估算工程量、拆遷量和總造價,分析投資效益。
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文件和圖紙包括: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說明書、規劃地區現狀圖、規劃總平面圖、各項專業規劃圖、豎向規劃圖、反映規劃設計意圖的透視圖等。
二、控規是指控制性詳細規劃?(regulatory plan)是城市、鎮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用以控制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的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規劃范圍內不同性質用地的界線,確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地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
2、確定各地塊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確定公共設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車泊位、建筑后退紅線距離等要求。
3、提出各地塊的建筑體量、體型、色彩等城市設計指導原則;
4、根據交通需求分析,確定地塊出入口位置、停車泊位、公共交通場站用地范圍和站點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設施。規定各級道路的紅線、斷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點坐標和標高。
5、根據規劃建設容量,確定市政工程管線位置、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進行管線綜合。確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具體要求。
6、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與建筑管理規定。
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各地塊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積率、綠地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規定應當作為強制性內容。
擴展資料:
控規調整:
對擬建項目所處地塊的“控制性規劃指標”進行變動,稱作調整控規,也叫控規調整、規劃調整等,土地變性、改變土地用途等也屬調整控規。
“控制性規劃指標”最主要的幾項是容積率、控高、密度、綠化率、用地性質等,凡對以上任何一項指標申請調整的,都屬調整控規范疇。
現實中最多的修改規劃申請是:增加面積,增加高度,提高容積率,改變用地性質,調整土地用途等。
參考資料:
修規 ?百度百科
控規 ?百度百科
山東省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辦法(2010修正)
之一條 為了科學合理地制定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保證城鄉規劃的有效實施,促進城市健康有序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批和實施,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指以城市、鎮總體規劃或者分區規劃為依據,為控制建設用地性質、使用強度和空間環境,對城鎮建設用地和空間布局的各項控制指標及其他規劃要求作出的規劃。第四條 城市、鎮人民 *** 應當根據城市、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
城鄉規劃工作經費應當納入 *** 公共財政預算,保證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第五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覆蓋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建設用地。城市、鎮的中心地區、舊城改造地區、近期發展地區、儲備土地、下一年度建設用地和擬出讓的用地以及其他重要控制區域,應當優先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第六條 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 省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規范,指導和規范全省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第八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按照規劃設計單位具體編制,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征求公眾意見,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城市或者縣人民 *** 審批、公布、備案的程序進行。第九條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方案征集等方式,擇優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承擔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第十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或者分區規劃的要求,綜合考慮自然環境、人文因素、公眾意愿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并符合提高城市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景觀藝術水平的總體發展要求。第十一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編制單位完成編制工作后,應當將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初審后,應當將草案的主要內容和圖紙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地點和公眾提交意見的期限、方式應當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
征求公眾意見的時間一般不少于30天。第十二條 公眾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查閱規劃草案的文本,就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并載明提出意見的理由和聯系方式。第十三條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收集、整理和研究公眾意見,必要時可以通過召開座談會、聽證會等方式進行論證。
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單位參考公眾意見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進行修改。
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修改完成后,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并附具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意見、公眾意見以及對公眾意見的處理情況。第十四條 實行城鄉規劃委員會制度。城鄉規劃委員會由公務員、專家學者和公眾代表組成。
城鄉規劃委員會委員由城市、縣人民 *** 聘任,其中非公務員委員應多于公務員委員。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由城市、縣人民 *** 主要負責人從委員中指定。第十五條 城鄉規劃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委托副主任委員召集,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且非公務員委員多于公務員委員的情況下,始得舉行。第十六條 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時,應當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城鄉規劃委員會的審議意見必須經參加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通過。審議意見由主任委員或主任委員委托召 *** 議的副主任委員簽署。第十七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經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后,由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本級城市、縣人民 *** 審批,并附具城鄉規劃委員會的審議意見。
城鄉規劃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應當作為本級人民 *** 審批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決策依據。
未經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的,城市、縣人民 *** 不得審批。第十八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經城市、縣人民 *** 常務會議或全體會議討論決定。討論通過的,由城市、縣人民 *** 公布實施。
控制性詳細規劃討論通過后30日內,城市、縣人民 *** 應當在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告。公告的內容應包括該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范圍、實施時間、查詢方式以及城市、縣人民 *** 認為需要公告的其他內容。
城市規劃內容可以作為最終的圖紙嗎
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圖紙
(1)市(縣)域城鎮分布現狀圖。圖紙比例為l/50000—1/200000,標明行政區劃、城鎮分布、交通 *** 、主要基礎設施、主要風景旅游資源。
(2)城市現狀圖。圖紙比例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a.按《城市用地分類及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l37—90)分類畫出城市現狀各類用地的范圍(以大類為主,中類為輔);
b.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對外交通、市政公用設施的位置;
c.商務中心區及市、區級中心的位置;
d.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歷史地段范圍;
e.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的范圍;
f.園林綠化系統和河、湖水面;
g.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稱;
h.表現風向、風速、污染系數的風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發展地區應繪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質評價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a.不同工程地質條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圍、界線、參數;
b.潛在地質災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種不良性特殊地基土等)空間分布、強度劃分;
c.活動性地下斷裂帶位置,地震烈度及災害異常區;
d.按防洪標準頻率繪制的洪水淹沒線;
e.地下礦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圍;
f.城市土地質量的綜合評價,確定適宜性區劃。(包括適宜修建、不適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區的范圍)。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標明行政區劃、城鎮體系總體布局、交通 *** 及重要基礎設施規劃布局、主要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旅游區布局。
(5)城市總體規劃圖。表現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各項規劃內容,圖紙比例同現狀圖。
地
(6)郊區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25000~1/50000,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a.城市規劃區范圍、界線;
b.村鎮居民點、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等各項建設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圍;
c.對外交通用地及需與城市隔離的市政公用設施(水源地、危險品庫、火葬場、墓垃圾處理消納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圍;
d.農田、菜地、林地、園地、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設的綠色空間的布局和控制范圍。
(7)近期建設規劃圖。
(8)各項專業規劃圖。
城市規劃圖怎么做
不是一句兩句能說清的,城市規劃圖包括用地、管線、交通、綠化、水系很多東西,詳細參照城市規劃的編制要求制定。
城市規劃圖中M1、M2、M3代表什么,有何區別?
M1、M2、M3分別代表一類工業用地、二類工業用地和三類工業用地
它們的區別是城鄉規劃編制圖紙規范:
一類工業用地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基本無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電子工業、縫紉工業、工藝品制造工業等用地;
二類工業用地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一定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食品工業、醫藥制造工業、紡織工業等用地;
三類工業用地指指對居住和公共設施等環境有嚴重干擾和污染的工業用地.如采掘工業、冶金工業、大中型機械制造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制革工業、建材工業等用地。
城市規劃圖的概念城鄉規劃編制圖紙規范:
城市總體規劃是指城市人民 ***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城鄉規劃編制圖紙規范,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城市總體規劃是城市規劃編制工作的之一階段,也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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