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甲、乙、丙級資質分別承接的業務范圍有哪些?

1、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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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3、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下列任務:

(一)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

(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

(四)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內容

城市產業規劃是在明確的區域(鎮域、縣域及以上)范圍內,立足當地的資源與條件,充分結合外部環境及產業發展現狀與趨勢,確定適合當地發展的主導產業及培育產業,并對各類產業的發展進行詳細規劃,理清發展次序,合理進行空間布局,形成完整的產業體系,打造強有力的產業集聚群,常常包括城市片區規劃。

豐富的產業研究經驗,能夠很好的將宏觀的行業研究與微觀的項目研究結合起來,讓規劃最終落腳到重點細分領域、重點集聚區和重點項目上。

城鄉規劃包括什么

城鄉規劃是各級 *** 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鄉規劃是城市 *** 關于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于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 *** 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城市的規劃范圍如何劃定

《城市規劃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城市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城市人民 *** 在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這就是說,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首先要提出劃定城市規劃區的可行方案和建議,向城市人民 *** 匯報并進行研究論證,然后由城市人民 *** 定奪。

1、澄清幾個概念

一是建成區,建成區是城市建設連片,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到達的地區,它是城市規劃區的核心部分,城市規劃區遠遠大于建成區范圍。二是總體規劃商討范圍,總體規劃設計范圍是城市總體規劃期末的“建成區”范圍,它是進行總體規劃編制的地域界限,小于城市規劃區范圍。三是市轄區,市轄區是設市建制的城市 *** 行政管理范圍,城市規劃區小于或可以等于市轄區范圍。四是縣轄區是縣 *** 行政管轄范圍,大于縣城的城市規劃范圍。五是鎮轄區,鎮轄區是鎮 *** 行政管轄范圍,建制鎮的城市規劃區可以等于或者小于鎮轄區范圍。

2、掌握幾條原則

一是連續性,要保持地域的連續性,注意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歷史沿革和傳統的管理范圍。二是完整性,要保持各級行政建制的完整性,不要載然分割鎮區、村區的行政界限。一般來講,城市規劃區范圍應是一由封閉曲線所包圍的區域。三是科學性,要有發展的戰略眼光,不能目光短淺,即要從城市發展的長遠利益、全局利益、科學合理的觀點出發,考慮城市遠景的發展的需要來劃定城市規劃區。四是可操作性,要便于進行城市規劃管理和控制,有可能與行政界線相一致時,力爭吻合。

3、選擇規劃區形態

一是整片式,這種形態用于中心向外發展的大餅式城市和帶狀城市。必要時還應另劃“飛地”,如城市水源地、機場、風景名勝區、歷史文化存地區、工礦點等。二是多片式,或稱分片式,主要是對一城多點的城市適用。城市規劃區可由大小一的幾片組成,但分片數量應盡可能少為宜。三是公層式,主要是對市帶縣(市)的建制市而言,可以市區劃定市區規劃區,縣城劃定縣城規劃區,建制鎮劃定建制鎮規劃區。各城市應當根據自己城市的特點和實際情況,提出自己城市的城市規劃區的形態,不要搞一個模式一刀切。

4、注意幾個問題 一是要嚴格按照《城市規劃法》規定來劃定,必須包括市區、近郊區和規劃控制區三個部分。不設郊區建制的城市,近效區和規劃控制區可以合并考慮。二是城市規劃區范圍大小應當用圖紙表示出來,并有文字說明,作為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內容。三是一定要有利于加強對市區、鄉鎮企業和居民點集中地區的規劃管理和控制,一并劃入規劃區。四是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合理劃定城市規劃區。建制鎮的規劃區劃定一定要研究該鎮的發展方向和發展規模,留有足夠余地。縣轄鎮的規劃區范圍,由縣人民 *** 在編制鎮的城市總體規劃中劃定。

5、提出可行方案

一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經過調查研究分析,根據《城市規劃法》規定的自己城市的實際情況提供兩個以上方案進行比較。二是召集有關領導、專家和管理人員對方案進行論證,提出可行方案,附文字說明,向城市 *** 匯報或上報城市 *** 。三是經城市 *** 審查同意后批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推薦方案報告,作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

6、確定規劃區范圍

一是當城市總體城市批準后,在編制總體規劃中劃定的城市規劃區范圍一并確定。二是在總體規劃被批準后補報批準的城市規劃區,城市 *** 應向批準城市總體規劃的上級范圍,應當專門給上級 *** 報告,經上級 *** 審查、協調、批準后才能確定

城市規劃中規劃用地的適用標準和范圍

編制和修訂城市總體規劃應以本標準作為城市建設用地(以下簡稱建設用地)的遠期規劃控制標準。城市建設用地應包括分類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地和特殊用

地九大類用地,不應包括水域和其它用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 *** 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 *** 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 *** 組織編制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 *** 審批。

城鄉規劃的適用范圍

《在中國市長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城鄉規劃“是一項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領域。制定好城市規劃,要按照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立足當前,面向未來,統籌兼顧,綜合布局。要處理好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長遠、需要與可能、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進行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遺產等一系列關系。通過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工作,促進城市健康發展,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是以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根本任務、促進土地科學使用為基礎、促進人居環境根本改善為目的,涵蓋城鄉居民點的空間布局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所稱的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2分類編輯

按行政層級分為國家級規劃、省(區、市)級規劃、市縣級規劃;按對象和功能類別分為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按所覆蓋時間的長短分為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

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 *** 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準重大項目,安排 *** 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3法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1] 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7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內容:

之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修改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4工作原則編輯

城鄉規劃編制是指各級人民 *** 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一般工作原則包括:

1、城鄉規劃要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當前我國正處在加速城市化的時期,即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又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各種社會、經濟矛盾凸顯,對 *** 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城鄉規劃是 *** 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鄉規劃、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綜合發展,不斷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實施城鄉規劃與城鄉綜合發展是相輔相成、互為依據的。沒有城鄉的不斷發展就不可能為實施城鄉規劃提供物質基礎。在編制城鄉規劃時是否有利于區域綜合發展、長遠發展,應當成為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也是檢驗城鄉規劃工作的根本標準。

2、城鄉規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從實際出發就是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從城市的市情出發。近年來,雖然我國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國民生產總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斷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況并未得到根本改變,仍屬于發展中國家,這就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一切城鄉規劃的編制,包括規劃中指標選用、建設標準的確定、分期建設目標的擬定,都必須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符合國情是城鄉規劃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我國幅員遼闊,城市眾多,各地自然、區域乃至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差別很大,城鄉規劃不能簡單地采用統一的模式,必須針對市情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

從根本上講,城鄉規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資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設合理化的更大成果,對于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優秀的規劃設計范例,也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其精髓實質,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標準和形式。在各地的規劃建設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的情況屢屢出現,《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中對這些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把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和美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

3、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我國人口多,土地資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節約用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我國的長遠利益所在。城鄉規劃必須樹立貫徹中央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對于每項城市用地必須認真核算,在服從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