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區別。

1、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由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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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編號并發布;組織制定和發布全國統一定額和部管行業標準、經濟定額的國家標準;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3、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 *** 、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與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發布。

4、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全國建筑活動,規范建筑市場,指導監督建筑市場準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擬定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并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5、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的抗震設計規范;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制定部管各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6、國務院只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部),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是住建部的內設機構。住建部則負責多項工作,包括城鄉規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建設部是住建部的前身,是當時的“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的區域和城市有哪些規劃

目錄

懸念再起!誰能躋身第十個國家中心城市?

4.2萬 41"

國家中心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是中國城鎮體系規劃設置的更高層級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最早在2005年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依據《城市規劃法》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時提出。[1][2]

2007年,由原建設部上報國務院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20年)》中指出:國家中心城市是全國城鎮體系的核心城市,在我國的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在推動國際經濟發展和文化交流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門戶作用。國家中心城市應當具有全國范圍的中心性和一定區域的國際性兩大基本特征。[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定義,國家中心城市是指居于國家戰略要津、肩負國家使命、引領區域發展、參與國際競爭、代表國家形象的現代化大都市。在資源環境承載條件和經濟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規劃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既是引領全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對外開放區域布局的重要舉措。[3]

國家中心城市是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層級之上出現的新的“塔尖”,集中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了中國和中國城市在空間、人口、資源和政策上的主要優勢[4]。2010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年)》明確提出五大國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的規劃和定位[2];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后發函支持成都、武漢、鄭州、西安建設國家中心城市。[5][6][7][8]

中文名

國家中心城市

外文名

National Central City

發布機構

國家住建部、國家發改委

發布時間

2010年起

快速

導航

城市建設

城市定位

綜合評估

經濟指標

影響意義

名稱起源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是城鄉規劃中最頂層的法定規劃,是關于全國城鎮發展和城鎮空間布局的統籌安排,是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的重要政策依據,也是各地制定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9]

國家中心城市的正式提出,最早是在2005年。當時,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規院)受建設部(現住建部)委托,在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10年)》過程中,首次使用了這個概念。[10]

在那輪編制過程中,中規院認為,應該在城鎮體系的更高位置設立國家中心城市,讓它們在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并在規劃中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4個大城市確定為首批國家中心城市。這個規劃2007年雖然由建設部上報給了國務院,但一直沒有得到批復。[10]

2010年,住建部根據城市發展的新形勢,又編制了新一輪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在那輪規劃中,中規院又在國家中心城市的名單中增加了重慶。當年2月,住建部對外公布了規劃的草案,但與上一輪《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一樣,國務院也沒有對其作出批復。[10]

共9張

國家中心城市

2014年3月, *** 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對未來城鎮化的發展路徑、主要目標和戰略任務,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了落實這個規劃,2015年,中規院再次啟動了《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的編制工作。[10]

按照計劃,《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6-2030)》應該于2016年完成并上報國務院審批。但截至2017年,該規劃仍未上報國務院。[10]

國家中心城市處于城鎮體系的更高層級,也被稱為塔尖城市。按照中規院的設想,國家中心城市對外要具有相當的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能代表國家參與國際競爭,推動國際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對內則是經濟活動和資源配置的中樞,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 *** 的樞紐,是科教、文化和創新中心,具備引領、輻射和集散功能。[10]

城市建設

國家中心城市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在國家經濟結構和戰略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是實現“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推動我國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要求。[11]

加強國家中心城市建設,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著力:一是沖破傳統思維定式。牢固樹立國家中心城市的責任意識、競爭意識和機遇意識,積極利用區域資源創造新優勢,將國家中心城市建設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做;二是提升國家中心城市綜合功能,按照國際大都市標準規劃、建設、管理和運營城市,不斷提高城市的科技創新能力、國際競爭能力、輻射帶動能力、交通通達能力、信息交流能力、可持續發展能力。建立健全城市綜合管理體制,完善城市應急機制,加強城鄉基礎設施建設。著眼世界發展趨勢,打造國際交流平臺,加快國際物流通道建設,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三是推進屬地區域產業城鎮集群發展。應發揮國家中心城市的能動作用,大力發展城市功能全覆蓋的中小城鎮,形成國家中心城市—區域性城市—中小城市—小城鎮等多層級功能的城市集群。發揮國家中心城市的輻射帶動功能,以產業技術鏈和物流鏈為紐帶,合理布局區域產業基地,整體提升區域發展水平。[11]

國家中心城市作為國家發展戰略的重要平臺和戰略支點,承載了國家的政治目標和戰略任務,國家中心城市不僅要關注自身的發展,還要勇擔國家賦予的重大歷史使命和責任擔當,堅定不移地落實中央“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踐行五大發展理念,引領中國城市建設走出一條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之路。[12]

國家中心城市都是所在區域城市群的核心龍頭城市。中心城市建設除了關注自身功能提升以外,還需要充分加強與周邊城市區域的優勢互補和協同發展,推進區域人口、產業、交通、生態、公共服務、市場要素和體制機制一體化對接,建設高效聯動、富有活力和競爭力的城市群區域,形成以中心城市為核心帶動、區域整體均衡協同發展的良性格局。[13]

城市定位

總體定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規定:“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14]

城市 定位

北京

首都,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15] 打造北京—天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16]

天津

直轄市之一,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17] 打造北京—天津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16]

上海

直轄市之一,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18] 打造上海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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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總體上看,北京、天津、上海、廣州分別引領環渤海、長三角和珠三角區域發展[27] ;重慶、成都是西部大開發的重要平臺,是長江經濟帶的戰略支撐[22] ;武漢輻射帶動中部和長江中游地區,支撐長江經濟帶發展[3] ;鄭州引領中原發展、支撐中部崛起[7] ;西安立足古絲綢之路起點,作為向西開放的戰略支點,輻射帶動西北及周邊地區發展。[28] [26]

政策表述

北京:強化北京的首都功能和全國中心城市地位,著眼建設世界城市,發展首都經濟,增強文化軟實力,提升國際化程度和國際影響力。加快建設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強化創新功能,加快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園區的建設,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不斷改善人居環境,建設宜居城市。[27]

天津:提升天津的國際港口城市、生態城市和北方經濟中心功能,重點開發天津濱海新區,構筑高水平的產業結構,建設成為對外開放的重要門戶、先進制造業和技術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增強輻射帶動區域發展的能力。[27]

上海:優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建設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國際大都市,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強化創新能力和現代服務功能,率先形成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增強輻射帶動長江三角洲其他地區、長江流域和全國發展的能力。[27]

廣州:充分發揮國家中心城市和綜合性門戶城市引領作用,全面增強國際商貿中心、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著力建設國際大都市。[29]

重慶:圍繞建成國家中心城市,強化重慶大都市區西部開發開放戰略支撐和長江經濟帶西部中心樞紐載體功能,充分發揮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金融中心、商貿物流中心、科技創新中心、航運中心的作用,加快兩江新區建設,全面增強集聚力、輻射力和競爭力。[22]

成都:以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為目標,增強成都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科技中心、文創中心、對外交往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快天府新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完善對外開放平臺,提升參與國際合作競爭層次。[22]

武漢:堅持立足中游、引領中部、服務全國、鏈接全球,全面提升武漢現代制造基地、服務高地、創新源地、開放平臺功能,強化長江中游航運中心及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強化支撐和承啟作用,拓展沿江發展新空間,挺起長江經濟帶脊梁,加快建成以全國經濟中心、高水平科技創新中心、商貿物流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四大功能為支撐的國家中心城市。增強輻射中部的現代服務功能,打造全國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構筑面向全球的內陸開放高地,建設國際知名的美麗宜居城市。[3]

鄭州:著力發展樞紐經濟,著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著力增強經濟綜合實力,努力建設具有創新活力、人文魅力、生態智慧、開放包容的國家中心城市,在引領中原城市群一體化發展、支撐中部崛起和服務全國發展大局中作出更大貢獻。夯實產業基礎,全面提升綜合經濟實力。突出改革創新,加快培育壯大新動能。發揮區位優勢,打造交通和物流中樞。堅持內外聯動,構筑內陸開放型經濟高地。彰顯人文特色,建設國際化現代都市。[30]

西安:加快西安中心城市建設步伐,加強西咸新區、西安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西安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建設,強化面向西北地區的綜合服務和對外交往門戶功能,提升維護西北繁榮穩定的戰略功能,打造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對外交往中心、絲路科創中心、絲路文化高地、內陸開放高地、國家綜合交通樞紐。保護好古都風貌,統籌老城、新區發展,加快大西安都市圈立體交通體系建設,形成多軸線、多組團、多中心格局,建成具有歷史文化特色的國際化大都市。[26]

綜合評估

2018年1月26日,教育部《中國都市化進程年度報告》課題組、上海交通大學城市科學研究院發布了《2017國家中心城市發展報告》。報告顯示,當時已有的8個國家中心城市綜合評估排名依次是:北京、上海、廣州、重慶、天津、武漢、成都和鄭州。[31] [32]

2018年11月3日,中國社科院研究機構發布的“國家中心城市指數”報告顯示:國家綜合中心為北京;國家重要中心為上海和廣州;潛在國家重要中心為深圳、武漢、天津、成都、重慶、西安、南京、杭州、鄭州。課題組選取政治、金融、科技、交通、教育、醫療、文化、信息、貿易(物流)、國際交往十大城市功能,用以測度國家中心城市的綜合服務能力,并通過對中國內地25個樣本城市以上功能的集聚力和聯系力進行指標化測算,得出上述研究結果。[33]

經濟指標 中國國家中心城市經濟指標(2018年)

排名 城市 GDP(億元) GDP同比增速(%)

1

上海

32679.87

6.6[34]

2

北京

30320.0

6.6[35]

3

廣州

22859.35

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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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意義

地區

國家中心城市側重于對國內的影響,是《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綱要》中提出的位于中國城鎮體系中更高位置的城市。其對外在發展外向型經濟以及推動國際文化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這類城市有可能發展成為亞洲乃至世界的金融、貿易、文化、管理的中心城市;而對內在全國具備引領、輻射、集散功能的城市,這種功能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諸方面。

國家中心城市所必須具有的五大特征:一是國家組織經濟活動和配置資源的中樞;二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 *** 樞紐;三是國家科教、文化、創新中心;四是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五是國家城市體系中綜合實力最強的“塔尖城市”。[43]

國家中心城市所必須具有的五大功能:綜合服務功能、產業集群功能、物流樞紐功能、開放高地功能和人文凝聚功能。[44]

中心城市的培育將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縮小地區間發展水平的差距。

政治

中國古代城市的形成與政治中心的設置相一致,城市是區域的政治中心。隨著一批新興工商業城市、交通樞紐城市和資源型城市興起,傳統城市也步入了向近代轉型的現代化啟動階段。區域政治中心地位為城市現代化的啟動奠定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基礎,但作為中國行政 *** 中的結點,城市的規劃、管理、建設等方面都帶有 *** 強制性和目的性,缺乏充足的現代化啟動動力。因而,區域政治中心地位在城市現代化啟動中發揮了促進和制約的雙重作用。

經濟

中心城市作為等級位次高、能量強的經濟中心,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基地,具有生產集中、分工細密、行業和部門比較齊全的特點,形成了一個相對獨立的復雜分工體系。其經濟結構是區域經濟結構的反映,其經濟結構變化的方向、目標、重點、速度會影響到區域經濟的結構,是區域產業升級的先鋒。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趨勢開始顯現,城市間經濟聯系不斷增強,中心城市開始逐漸發揮其對區域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而這種帶動作用則源于中心城市的經濟輻射力。為進一步促進城市經濟和區域經濟的發展,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中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發展成為區域性中心城市。國家中心城市是區域經濟的中心,是建立國際經濟聯系的紐帶,也代表著城市的國際競爭力。

文化

文化力量是城市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如紐約、倫敦、東京,不僅是全球的經濟中心城市,國際資本、商品、技術、信息的集散地,同時也是國際文化交流的中心城市,是世界各國多元文化交匯、融合、傳播、擴散的 *** 終端。文化交流不僅能給城市經濟建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而且會帶動和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成為城市經濟起飛的重要發動機和助推器。[45]

國際

國家中心城市是指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領域具有全國性重要影響并能代表本國參與國際競爭的主要城市,是一個國家綜合實力最強、集聚輻射和帶動能力更大的城市代表。從主要特征上說,國家中心城市是國家參與國際分工合作和競爭的代表,是國家或國家主要經濟區域內經濟活動組織和資源配置的中樞,是國家科技文化創新中心,也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 *** 樞紐,起著配置國家資源、主導經濟社會發展和連接國內外的重要作用。國家中心城市的建設發展狀況,不僅關乎城市自身地位的鞏固和提升,直接影響區域的協調發展,而且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關系國家的國際競爭力和國際地位。[46]

參考資料

[1] 國家中心城市繪出中國城市新天際線.新華網 [引用日期2018-11-12]

[2] 國家中心城市數量或為12個 入選標準有哪些?.新華網 [引用日期2018-11-10]

[3]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支持 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引用日期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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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拿飛地,南京并鎮江,西咸一體化……中國進入城市并購時代?

未來的中國,城市/城市群規模必將越來越大,而人才和資本也必然向這些做大做強的城市集中。既然趨勢不可逆,選擇就變得十分重要。

2019-02-01411閱讀49934

頭條說 關注熱點,解讀背后的知識

競爭太激烈!你家會成為國家中心城市嗎?

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都提交了把所在城市建設成國家中心城市的建議或提案。建議把西安建設成國家中心城市,全國政協委員沈健繼續呼吁南京應該成國家中心城市。讓這些地方大員著急的是,目前多個省份都在“舉全省之力”爭取國家中心城市的名額。

2017-03-22133閱讀2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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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起源

城市建設

城市定位

總體定位

政策表述

綜合評估

經濟指標

影響意義

地區

政治

經濟

文化

國際

城鄉規劃管理部門從中央到 *** 有哪些?職責是什么?

從中央到地方 *** 的部門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住建部城鄉規劃司、住建廳城鄉規劃處(直轄市規劃局)、市縣規劃局(建委、建設局)。

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規章;指導城市供水、節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治理、城建監察等工作;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管網配套建設;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承擔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世界自然遺產項目和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項目的有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報國務院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擴展資料: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 *** 、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準并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 *** 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征收拆遷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筑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并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筑勞務合作。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2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28號)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 陳政高

2016年1月11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修改《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的決定

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將《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第四十二條修改為: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依照本規定申請取得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證書,在相應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承攬城市、鎮總體規劃服務以外的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資質許可機關應當在外商投資企業的資質證書中注明‘城市、鎮總體規劃服務除外。’

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

國家中心城市屬于什么級別

一:副省級城市。

二:國家中心城市是中國城鎮體系規劃設置的更高層級,最早在2005年由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現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依據《城市規劃法》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時提出。

2007年,由原建設部上報國務院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20年)》中指出:國家中心城市是全國城鎮體系的核心城市,在我國的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在推動國際經濟發展和文化交流方面也發揮著重要的門戶作用。國家中心城市應當具有全國范圍的中心性和一定區域的國際性兩大基本特征。[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定義,國家中心城市是指居于國家戰略要津、肩負國家使命、引領區域發展、參與國際競爭、代表國家形象的現代化大都市。在資源環境承載條件和經濟發展基礎較好的地區規劃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既是引領全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對外開放區域布局的重要舉措。

國家中心城市是在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層級之上出現的新的“塔尖”,集中了中國和中國城市在空間、人口、資源和政策上的主要優勢[4]。2010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年)》明確提出五大國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的規劃和定位!

2016年5月至2018年2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先后發函支持成都、武漢、鄭州、西安建設國家中心城市。

三:國家中心城市的正式提出,最早是在2005年。當時,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以下簡稱中規院)受建設部(現住建部)委托,在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06-2010年)》過程中,首次使用了這個概念。[10]

在那輪編制過程中,中規院認為,應該在城鎮體系的更高位置設立國家中心城市,讓它們在金融、管理、文化和交通等方面發揮重要的中心和樞紐作用,并在規劃中把北京、上海、天津、廣州4個大城市確定為首批國家中心城市。這個規劃2007年雖然由建設部上報給了國務院,但一直沒有得到批復。[10]

2010年,住建部根據城市發展的新形勢,又編制了新一輪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2010-2020)》。在那輪規劃中,中規院又在國家中心城市的名單中增加了重慶。當年2月,住建部對外公布了規劃的草案,但與上一輪《全國城鎮體系規劃》一樣,國務院也沒有對其作出批復。

住建部城市總體規劃編制改革15個全國試點城市哪些

試點省和城市:江蘇、浙江兩省和沈陽、長春、南京、廈門、廣州、深圳、成都、福州、長沙、烏魯木齊、蘇州、南通、嘉興、臺州、柳州15個城市。

擴展資料:

城市總體規劃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是指城市人民 *** 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當地的自然環境、資源條件、歷史情況、現狀特點住建部城鄉規劃編制等級,統籌兼顧、綜合部署,為確定城市的規模和發展方向,實現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內的綜合部署和具體安排。

在全國15個城市開展城市規劃改革試點工作。其中,有三項非常關鍵的內容:

1、要強化城市規劃的兩個重要作用。一是戰略引領作用,即在國家發展戰略的大格局中去謀劃每個城市的發展藍圖和目標,同時落實十九大制定的到本世紀中葉分兩個階段要實現的戰略目標,落實國家三個大發展戰略的戰略意圖;二是剛性約束作用,包括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線、劃定城市生態控制線等,還包括要把過去粗放擴張的發展方式轉變為以問題為導向,提高存量的質量,補齊短板,提高城市環境品質等,同時也把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作為非常明確的剛性要求。

2、在資源和要素配置上要“以人為中心”來考量。統籌把握好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和功能的內在聯系,在合理半徑內統籌、混合布置功能,減少居民日常長距離通勤的現象,同時系統地提高城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以及生態環境方面的承載能力。

3、要確保規劃的落實和執行。要制定評估體檢的問責機制和監督機制。同時也可以通過拓展市民來參與監督城市規劃管理建設的全過程,提高城市治理水平的現代化。建議未來城市規劃能夠更加地系統性、整體性和兼容性,讓城市更加安全、宜居、包容。

資料來源:人民網-黃艷委員:正在15個城市開展規劃改革試點工作

廣東省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城市總體規劃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