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是做什么工作的?

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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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門自古就有的

學問

,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

城市規劃(Urban

Planning)研究城市的

未來

發展、城市的合理

布局

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

工程建設

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

城市發展

藍圖

,是

城市管理

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

依據

,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

階段

管理的龍頭。

一、城市規劃工作的基本內容是依據城市的

經濟

社會

發展目標

環境

保護的要求,根據區域規劃等上

層次

的空間規劃的要求,在充分研究城市的

自然

、經濟、

社會

和技術發展

條件

基礎

上,制定

城市發展戰略

,預測城市發展

規模

,選擇

城市用地

的布局和發展

方向

,按照

工程技術

和環境的要求,綜合安排城市各項

工程

設施

,并提出控制引導

措施

。主要有以下幾個

方面

:

1、收集和調查基礎資料,研究滿足

城市經濟

社會發展

目標的條件和措施。

2、研究確定城市發展戰略。預測發展規模,擬定城市分期建設的

技術經濟指標

。

3、確定

城市功能

空間布局

,合理選城市各項用地,并考慮

城市空間

的長遠發展方向。

4、提出

市域

城鎮體系規劃

,確定

區域性

基礎設施

的規劃

原則

。

5、擬定

新區

開發和原有

市區

利用、改造的原則、步驟和 *** 。

6、確定城市各項

市政設施

和工程措施的原則和

技術方案

。

7、擬定

城市建設藝術

布局的原則和要求。

8、根據城市基本建設的

計劃

,安排城市各項重要的近期建設項目,為各項

工程設計

提供依據。

9.根據建設的需要和可能,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步驟。

二、城市規劃工作的特點:

1、城市規劃是綜合性的工作。

2、城市規劃是

法制

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

3、城市規劃工作具有

地方性

。

4、城市規劃是長期性和經常性的工作。

5、城市規劃具有實踐性。

完善城鄉規劃體系工作計劃

1、深化和完善城鎮規劃體系

依據上級部門制定的城鄉統籌規劃標準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研究制定我市城鄉統籌規劃標準體系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抓緊編制我市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規劃,推進城市總體規劃局部調整工作。

2、抓好“一心、三線、五點”城鄉空間規劃

遵循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規律,統籌規劃建設。一是抓好城市核心區內搞好城市重點項目規劃。二是圍繞國道線、省道線和長城旅游公路沿線,抓好小城鎮建設規劃編制。三是圍繞旅游項目建設,自然風景區以及農業旅游觀光、革命傳統教育基地的建設規劃。

3、切實做好舊區(城中村)改造和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工作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及時完成舊區(城中村)和住房建設規劃,確立住房建設的工作重點和任務,合理安排舊區(城中村)改造進程??茖W合理地確定各類住房項目建設比例、規模和布局,重點規劃和發展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積極開展專項規劃編制

抓緊完成供水、排水、道路交通、供熱和河流治理規劃編制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加快消防、市場、環境衛生、中小學布局、居委會布局、商業網點布局、抗震、防洪規劃編制步伐,認真開展燃氣、電力、電信、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編制工作,促進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利用,提高基礎設施建設的系統性和運營的安全性。

5、突出抓好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

以總體規劃為依據,按照城市控規編制計劃,加快編制工作進度,突出抓好重點開發建設地段,嚴格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出讓土地和批準開發建設,嚴格依據依法審批的控制性詳細規劃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6、開展總體城市設計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編制,塑造一批彰顯特色、獨具魅力的城市亮點,提升城市品位

深入研究我市的自然景觀,準確把握特征,精心構思市區形象,使項目布局、街區設計和重要建筑設計融合自然特征、歷史文脈和現代文明。突出抓好城市總體設計、城市道路景觀規劃,新城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綜合服務中心及周邊區域修建性詳細規劃、各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詳細規劃、體育中心、青少年活動中心、新汽車客運南站、第四中學和第四實驗小學的規劃設計以及城市的綠化、亮化、美化設計。

7、抓好建制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鄉、村莊規劃的編制,推進城鄉一體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推進城鄉規劃一體化發展規劃編制進程,以市域和鄉鎮域為單元進行城鄉一體規劃,統籌安排城鄉居民點和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社會事業發展。

城鄉規劃做什么

城鄉規劃是各級 *** 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的重要依據城鄉規劃編制工作安排計劃,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鄉規劃是城市 *** 關于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于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 *** 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城市總體規劃的步驟

根據中國有關規定,為使城市規劃編制工作有所依據,城市 *** 部門應先提出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就城市性質、規模、發展方向、布局結構、規劃標準、各項工程系統的規劃等重大問題提出原則意見,再據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需要搜集、調查的主要基礎資料有:

1、城市自然條件和歷史資料。如地形、氣象、水文、地質、地震、城市歷史沿革等資料。

2、技術經濟資料。如礦藏、水資源、燃料動力資源、農副產品等資料;城市人口資料,土地利用情況;工礦企業、對外交通運輸、文化、教育、科學研究、衛生、金融、商業服務業等部門的現狀和發展資料。

3、城市現有建筑物和工程設施、園林綠地、名勝古跡等資料。

4、城市環境及其他資料。如環境監測成果,廢氣、廢水、廢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響環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聲、振動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環境資料等。 按照中國的有關規定,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后,在上報審批之前,必須提請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城市總體規劃實行分級審批:直轄市的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 *** 報國務院審批;省和自治區人民 *** 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萬以上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所在省、自治區人民 *** 審查同意后,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所在省、自治區人民 *** 審批;市轄的縣城、鎮的總體規劃,報市人民 *** 審批。城市總體規劃一經批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任意改變。如確需修改,應報請原審批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