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中法定規劃類型有哪些?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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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規劃包括:

1. 城鎮體系規劃

2.城市規劃.

3.鎮規劃

4.鄉規劃

5.村莊規劃

二. 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包括:

1. 詳細規劃

2.總體規劃

三.詳細規劃包括:

1.控制性詳細規劃

2.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鄉規劃專業培養具備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等方面的知識,能在城市規劃設計、城市規劃管理、決策咨詢、房地產開發等部門從事城市規劃設計與管理,開展城市道路交通規劃、城市市政工程規劃、城市生態規劃、園林游憩系統規劃,并能參與城市社會與經濟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城市開發、房地產籌劃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規劃學科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拓展內容:

城市規劃是一門自古就有的學問,每個民族都有其獨特的知識組成。?城市規劃(Urban?Planning)研究城市的未來發展、城市的合理布局和綜合安排城市各項工程建設的綜合部署,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依據,也是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城市運行三個階段管理的龍頭。

1、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

2、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 *** 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準重大項目,安排 *** 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

3、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

4、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 城鄉規劃

規劃有幾種規劃

法律分析:依據不同的分類 *** ,可以把區域規劃劃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1、按規劃內容的側重點分類(1)策略性的區域規劃這類規劃相當于區域發展戰略研究,內容側重于制定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戰略方針,經濟發展的重點,確定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和產業布局,以及保證戰略目標實現的措施和政策。策略性區域規劃的特點是:重視區域所處的環境和區域發展條件的分析論證;注重經濟發展方向、戰略目標和經濟結構;對于區域經濟發展政策、規劃方案實施對策、策略的研究較深入,但往往對于經濟建設工程的規劃布局研究較為簡略。(2)物質性的區域規劃規劃內容偏重于區域發展的物質環境和建設工程項目的空間布局規劃,規劃成果注重區域土地開發利用的總體藍圖。因此對于資源的開發利用,對于城鎮的發展和布局,對于工農業生產布局和各種基礎設施的空間分布極為重視。

法律依據:《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第十八條 編制城市規劃,要妥善處理城鄉關系,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體現布局合理、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原則,保護自然與文化資源、體現城市特色,考慮城市安全和國防建設需要。

第十九條 編制城市規劃,對涉及城市發展長期保障的資源利用和環境保護、區域協調發展、風景名勝資源管理、自然與文化遺產保護、公共安全和公眾利益等方面的內容,應當確定為必須嚴格執行的強制性內容。

第二十條 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先組織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研究確定總體規劃中的重大問題,作為編制規劃成果的依據。

第二十一條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以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以及其它上層次法定規劃為依據,從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角度研究城市定位和發展戰略,按照人口與產業、就業崗位的協調發展要求,控制人口規模、提高人口素質,按照有效配置公共資源、改善人居環境的要求,充分發揮中心城市的區域輻射和帶動作用,合理確定城鄉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二條 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明確近期內實施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和發展時序,確定城市近期發展方向、規模、空間布局、重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選址安排,提出自然遺產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城市生態環境建設與治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 編制城市分區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的配置做出進一步的安排,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提出指導性要求。

第二十四條 編制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分區規劃,考慮相關專項規劃的要求,對具體地塊的土地利用和建設提出控制指標,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的依據。

編制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已經依法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所在地塊的建設提出具體的安排和設計。

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屬于哪類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級,新辦這類資質是需要從丙級辦起的,那么今天我們就從丙級說起

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如下

1、有法人資格;

2、注冊資本金不少于20萬元人民幣;

3、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城鄉規劃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2人,具有其他專業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

4、注冊規劃師不少于1人;

5、專業技術人員配備計算機達80%;

6、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場所,以及完善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專業技術人員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年齡應當在70歲以下,其中,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4人,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60歲以上高級職稱技術人員或注冊規劃師不應超過2人。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年齡應當在60歲以下。

高等院校的城鄉規劃編制單位中專職從事城鄉規劃編制的人員不得低于技術人員總數的70%。

承擔業務范圍

(一)甲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編制業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業務:

1、鎮、2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2、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10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

3、詳細規劃的編制;

4、鄉、村莊規劃的編制;

5、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三)丙級城鄉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業務:

1、鎮總體規劃(縣人民 *** 所在地鎮除外)的編制;

2、鎮、登記注冊所在地城市和20萬現狀人口以下城市的相關專項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3、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

4、鄉、村莊規劃的編制;

5、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我國現行的城市規劃編制體系由什么層次的規劃組成?

我國現行城市規劃編制體系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

其中城鎮體系規劃主要包括全國城鎮體系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

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

詳細規劃又可以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鄉規劃包括什么

城鄉規劃是各級 *** 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城鄉規劃是城市 *** 關于城市發展目標的決策,因此盡管各國由于社會經濟體制、城市發展水平、城市規劃的實踐和經驗的不同,城市規劃的工作步驟、階段劃分與編制 *** 也就不盡相同,但基本上都按照由抽象到具體,從戰略到戰術的層次決策原則進行。

城鄉規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游規劃、建筑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