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項目備案所需資料及流程
測繪資質單位申請測繪地理信息項目備案時,應交驗下列證件和材料,并對備案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測繪資質證書副本;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負責人證明材料;
(四)測繪項目合同或指令性測繪項目計劃書;
(五)測繪項目技術設計書(測繪單位自主組織實施或研發的測繪項目的)(非必要);
(六)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外國的組織或個人來省測繪)(非必要);
(七)測繪項目技術人員基本情況表(非必要);
(八)技術人員作業證、身份證;
(九)測繪項目備案申報表(非必要)。
法律依據: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申請許可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批準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審批機關對許可經營項目有經營期限限制的,登記機關應當將該經營期限予以登記,企業應當在審批機關批準的經營期限內從事經營。申請一般經營項目,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及有關規定自主選擇一種或者多種經營的類別,依法直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取消測繪資質備案流程
1、填寫申請表并準備所需材料。
2、向所在省級測繪資質管理部門遞交申請表和所需材料。
3、等待資質管理部門審核,并提交可能的補充材料。
4、若審核通過,繳納相關費用并領取資質證書。
5、若審核未通過,可重新提交申請或申請復議。
測繪成果提交所需資料
房產測繪成果備案須提交的資料
一、商品房項目預測成果備案
1
、房屋建筑面積預測繪成果報告書、電子文檔;
2
、經審查批準的 *** 建筑施工圖和電子圖各一套;
3
、寧波市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明;
4
、共有公用面積分攤彩圖;
5
、經人防部門備案的人防建設方案;
6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7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
8
、有關商品房預售方案;
9
、其他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二、商品房項目實測成果備案
1
、寧波市房產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
、擴初會議紀要復印件(校驗原件);
3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復印件(校驗原件);
4
、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5
、地名辦門牌編號圖原件;
6
、地名使用批準書復印件(校驗原件);
7
、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區域劃分圖原件;
8
、建筑竣工圖及電子文檔;
9
、交警部門出具的地下室汽車位驗收意見原件;
10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11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復印件(校驗原件);
12
、房屋建筑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及電子文檔;
13
、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委托合同復印件(校驗原件);
14
、其他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三、新建房(單位或個人)測繪成果備案
1
、寧波市房產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建設工程規劃紅線圖復印件(校驗原件);
3
、建筑竣工圖;
4
、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5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復印件(校驗原件);
6
、地名辦出具的門牌坐落證明復印件(校驗原件);
7
、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區域劃分圖(專指有地下室工程的建筑)復印件(校驗原件);
8
、房屋建筑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原件及電子文檔;
9
、房屋建筑面積測繪委托合同或協議復印件(校驗原件);
10
、其他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四、改擴建項目測繪成果備案
1
、寧波市房產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
、已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及土地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3
、擴建、改建、翻建項目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紅線圖復印件(校驗原件);
4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復印件(校驗原件);
5
、房屋建筑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原件及電子文檔;
6
、其他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五、商業、辦公用房權屬分割項目測繪成果備案
1
、寧波市房產測繪成果備案申請表;
2
、已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3
、土地部門分割聯系單原件;
4
、消防部門意見原件;
5
、原設計施工圖或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分割平面圖原件;
6
、房屋建筑面積測繪成果報告書原件及電子文檔;
7
、其它應提交的相關資料
評論已關閉!